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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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YZB-WZS-*-0*(重)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牵头供应商:温州市富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温州市富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数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珊溪镇鱼山路(*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 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 | 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 | 湖南智心 | V*.0-PC/V*.0-SP/XZX-DM-HD/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卫东,徐鸥,何运祥,隋吉岩,林少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公寓)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金竹村金竹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
质疑联系人: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号宏鼎大厦A栋*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永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必祥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0*-*
附件信息: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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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定稿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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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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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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