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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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NJC*(招标文件编号:LNJC*)
二、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蒲河校区、白山路校区提供物业服务。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校区)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室外保洁、室内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维护养护、设备运行管理和日常巡检、电话维修兼电梯管理、浴池运营及保洁、泅渡馆运行及保洁、教室管理、运动场地管理、宿舍管理、收发室管理、一站式服务、分校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家属区物业管理、家属区保安、车辆驾驶、消杀服务、杂修服务等内容) | *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 | 依照中央采购验收标准履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旭、张沈生、杨建新、郑延燕、赵军、李莹、白文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年*月*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发布),*年和*年,国家发改委分别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下浮*%。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元,按照人民币*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张艺扬、黄欢、李宇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扬、黄欢、李宇
电 话: 0*-*
| 附件下载:定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