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及寮步税务分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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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MB*D0*(招标文件编号:MB*D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及寮步税务分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宏华饮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河东二路*号*栋*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组一(莞城分局)
折扣率(%):*.0000000
供应商名称: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北路*号之一*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组二(寮步分局)
折扣率(%):*.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广东宏华饮食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及寮步税务分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莞城分局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及寮步税务分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寮步分局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新初、杨钦佳、张锋、廖芷欣、廖美荣、黄少兵、庄俊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人应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按如下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组一广东宏华饮食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
包组二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号
联系方式:邹先生,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号财富广场B座*A层0*室
联系方式:何梓生 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梓生
电 话: 0*-*
| 附件下载:包*-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包*-广东宏华饮食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