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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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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SWZFCGTC*(ZJZ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宁波市税务局机关、鄞州区税务局、海曙区税务局、江北区税务局、镇海区税务局自办食堂所需食材,包括禽畜肉、水产品、蔬菜、粮油、蛋奶、水果、调味品及其他辅料副食品等,分为以下*个子包采购:

包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肉禽类

*.*万元

*

水产品类

*.*万元

*

蔬菜类

*.*万元

*

粮油、蛋奶、水果、调味品及其他辅料副食品类

*.00万元

项目实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供货期内结算合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预算金额)的*%并完成食材的配送,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
注:
本项目共 * 个子包,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评审按子包号顺序依次开展,若供应商已成为前一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推荐为后续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子包进行响应,选择多个子包进行投标的,供应商应分子包制作投标文件。本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不能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日 至*年0*月0*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领取采购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http://****)进行报名(报名入口在公告网页的底部)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号/真如中心*楼*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号        

联系方式:贺老师,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号/真如中心大厦*楼            

联系方式:蒋敏敏、林叶、叶子恒、王豪迪、李晶、张晓亮、王小天,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主任

电 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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