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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沽灯塔供电及通信提升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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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大沽灯塔供电及通信提升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号(开泰科技园)C区*号*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B-*-0*

项目名称:大沽灯塔供电及通信提升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大沽灯塔供电及通信提升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相关研究和评价、路由选划、海域使用论证、施工图第三方审查、大沽灯塔结构鉴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路由勘察、海洋环境现状调查、地下管线探测及控制测量、环评“三同时”(预评价、施工监测、验收)、安评“三同时”中(预评价、验收)、职评“三同时”(预评价、设施专篇、验收)、岸坡稳定监测、施工过程变更审核和竣工结算一次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沽灯塔供电及通信提升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并完成资料汇交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0%的扣除*)本项目允许分包,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委托业务负总责。分包合同须报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不接受任何未经备案的分包单位编制的报告或成果,视为中标供应商未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如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面承诺中标后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全部小微企业分包金额合计占本项目总合同金额*%以上的,评标时对该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以扣除后评审价参与评标排序。(注:享受本分包价格扣除优惠须同时满足以下材料要求:①加盖双方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单位名称、分包工作内容、分包金额、小微分包总额占总合同比例;②每一家拟分包小微企业单独出具对应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投标人出具履约承诺,承诺中标后按意向协议落实分包、履行采购人前置审批手续,若未按承诺比例分包或虚假分包,自愿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失信责任。④若大型投标人与其拟分包小微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本项分包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津财采〔*〕*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税务机关出具);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相关证明材料。(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日 至*年0*月0*日,每天上午*:00至*:00,下午*:*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号(开泰科技园)C区*号*层

方式: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符合资格条件规定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号(开泰科技园)C区*号*层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号(开泰科技园)C区*号*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果文件要求:本次采购内容为大沽灯塔供电及通信提升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各项成果,需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满足各主管部门报审要求,满足采购方工期及其他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永太路*号        

联系方式:张卓义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号(开泰科技园)C区*号*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尚格、许振青、王进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卓义

电 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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