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光学相干成像仪、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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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光学相干成像仪、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光学相干成像仪、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维保,本项目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单年预算:*.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蔡司光学相干成像仪、显微镜、多波长激光等属高端精密光电医疗、科研设备,核心用于生物成像、病理分析、激光显微操作等,技术精度要求极高。 一、核心技术与部件原厂独占,第三方无法替代:设备光学镜头组、激光发生器、相干成像模块、高精度谐振腔、加密主控板、专用校准软件均为蔡司全球独家专利设计与生产,核心备件不对外销售。设备搭载原厂加密控制系统、激光功率校准程序、光路校准密钥,故障诊断、参数标定、光路校准、软件激活需原厂专属权限、专用工具与技术文档,第三方无技术能力破解、维修与精准校准。 二、关键部件为医疗器械/科研设备注册证核心组成,第三方更换非原装备件会改变设备注册配置,导致注册证失效,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科研仪器使用规范》,存在监管处罚、数据无效及医疗纠纷风险。仅原厂可提供合规校准报告、完整追溯记录、符合NMPA/ISO标准的技术文件,满足质量控制与合规检查要求。 三、超高精密特性,非原厂维保致数据失效与设备报废:设备对光路精度、激光波长稳定性、功率输出精准度、相干成像分辨率要求极致严苛(误差≤±*%),直接决定成像清晰度、病理诊断准确性与科研数据可靠性。第三方维修易引发光路偏移、激光功率漂移、波长偏差、成像模糊、数据失真,导致诊断错误、科研数据无效,甚至不可逆光学组件损伤、设备报废,无法达到临床与科研质量标准。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只能向唯一授权供应商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维保。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约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0*月*日至*年0*月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唐老师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号
联系电话:0*-*、*
*.财政部门
联系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号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薛凌月、任媛媛、王嵘嵘、张瑜、杨万宇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锦绣河畔*号楼国际大厦*层
联系电话:0*-*
六、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0*-*
| 附件下载: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