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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人机反制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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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YF*-*-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0*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评标标准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若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同时,若中标后发现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责任。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团队不得在参与本项目期间同时参与其他项目(需提供承诺函)。若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若中标后发现提供材料不实,或实施人员与投标人员不一致,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评标标准 技术参数符合程度注:“▲”表示产品主要参数,投标人应按照产品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带“▲”参数低于要求或负偏离或未提供证明材料扣*分,最多扣*分;其他一般参数每有*项出现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0.*分,扣完为止。注:“▲”表示产品主要参数,投标人应按照产品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带“▲”参数低于要求或负偏离或未提供证明材料扣*分,最多扣*分;其他一般参数每有*项出现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0.*分,扣完为止。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相关内容调整本次对采购需求全条款内容进行梳理优化,所有调整内容均已在更正文件内以红色字体标注区分;本次调整仅细化技术参数及说明、完善配套服务描述,未改变采购标的、未增设资格条件、未调整实质性履约要求。

更正日期:*年0*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苏县公安局

地 址:新疆伊犁昭苏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号世纪嘉苑服务中心*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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