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高河红旗地块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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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怀宁县高河红旗地块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H*GC*A0*G0* | ||||
招标人 | 怀宁县品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敏敏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怀宁县远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号 联系方式: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年*月 * 日0*时*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水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戚继光大道北侧远瑞广场 B* 栋 * 室商铺 | ||||
投标价(元)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董健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何成德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定远县经开区幸福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东部校区机电技术教学楼荣获*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
企业业绩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机电教学楼、汽车技术教学楼、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楼施工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塘人民东路 * 号 | ||||
投标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宣华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苏** | |||||
技术负责人 | 潘龙云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横洛东路东侧、学苑路北侧地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中心及综合管理用房工程荣获*-*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 ||||
企业业绩 | 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实验学校新建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城门冲路 * 号 | ||||
投标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周红军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吴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万锭高智能高品质混纺纱项目一标段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宿松县亿达世纪新城二期*#楼荣获*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
企业业绩 | 宿松县骊山茗居小区地下室、*-*#楼工程 | ||||
公示时间 | *年0*月0*日至*年0*月0*日*点*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陈敏敏、刘星,联系电话:0*-*、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0*-*)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