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客源地宣传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分众阳光(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号*号楼*室 | *,000.00元 | *.* |
采购包*(北京客源地宣传项目):
服务类(分众阳光(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广告宣传服务 | 北京客源地宣传项目 | 严格按照采购服务要求执行:北京繁华商业区*块户外大屏+*块楼宇电视+北京地铁七条黄金线路*+块地铁电视屏 | 严格按照采购服务要求执行:*块户外大屏:*秒视频展示,*次/天;*块楼宇电视:*秒视频展示,*次/天;*+块地铁电视屏:*秒视频展示,*次/天 | 合同签订后半年内 | 项 | 严格按照采购服务标准执行 | *,000.00 |
采购人代表: | 王啸 |
评审专家: | 杨国华 、 李瑞喜 、 叶锋 、 林秀英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按下列标准计算出代理服务费收取。②*(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开户名: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新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北京客源地宣传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参与本采购包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共*家:分众阳光(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锦龙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贤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家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结果为通过,其余0家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经评审,分众阳光(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锦龙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贤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家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
名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号
联系方式:0*-*
名称: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层*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黄苏华、张秋淋
电话:0*-*,邮箱:hszb_fj@*.com
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最新福建地区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