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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三医院无陪护病房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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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W[GK]*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第三医院无陪护病房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上海万滢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号*室*室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厦门市第三医院无陪护病房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上海万滢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医院服务 厦门市第三医院无陪护病房服务 厦门市 第三医院骨科、中医肛肠科、综合内科病区、中医骨伤科 按照招标要求执行 *年 按照招标要求执行 *,*,*.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小琴
评审专家: 蓝勇 任志青 邹瑞清 宋艳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类别:服务;*.*、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0,*]万元*.*%;(*,*]万元0.*%;(*,*]万元0.*%;*.*、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榜支行,开户名: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0*0*00**。*、中标人企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的优惠。投标人若欲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应根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文进行认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厦门市第三医院无陪护病房服务采购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费缴交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榜支行

账号:* 0* 0* 00*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第三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阳翟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号*室之五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印海萍

电话:0*-*

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0*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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