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食堂食材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含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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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食堂食材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门栋*楼*-*-*-*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0*日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SC-*-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食堂食材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从上一轮食堂食材采购合同执行完毕次日起执行,合同签订晚于上一轮食堂食材采购合同执行完毕日期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从服务期开始起*个月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食材或者预算用完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小微企业。本项目除配送服务、猪肉(核心产品)、鸡蛋、牛奶及奶制品、食用油、大米、面粉、调料调味品、火腿肠、糕点以外的内容均可以分包,但分包比例应低于合同金额的*%,低于*%部分视为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载明分包承担的主体等。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不得再次分包。违规分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可以不进行分包(不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及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日 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00至*:00,下午*:0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门栋*楼*-*-*-*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在线下载,请供应商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czyzb.net)进行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该网站的“使用手册”。报名询问电话:0*-*-0。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0*日 *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0*月0*日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 * 号新世纪环球中心 E* 门栋* 楼 *-*-*-* 本项目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预审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czyzb.net)免费获取,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该网站的“使用手册”。报名询问电话:0*-*-0。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00分。(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00)
*.资格预审时间:*年*月*日*时00分。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门栋*楼*-*-*-*会议室。
*.最高限价(如有):*.00(元)(结算率报价不得大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门栋*楼*-*-*-*
联系方式:袁女士 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转*
附件下载: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