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静安分局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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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静安分局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 *: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
项目名称:*年静安分局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服务
预算编号:0*-000*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年静安分局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方拟对本单位手持式智能移动警务终端服务进行采购,对现有的移动警务终端服务进行更换。(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采购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0*日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00:00:00-*:00:00,下午*: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日 *: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年0*月*日 *: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号良友大厦*楼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备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
地 址:胶州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良友大厦*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胜男、洪燕、严浩宇
电 话:0*-*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