峪道河南岸道路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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峪道河南岸道路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S*)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00分
本 峪道河南岸道路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SS*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峪道河南岸道路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峪道河南岸道路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元 | 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个月 (*日历天) |
* | 山西领旭建设有限公司 | *.*元 | 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个月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冯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 | 山西领旭建设有限公司 | 郑晓红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 | 山西领旭建设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纸质方式提出
本项目异议接收单位: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 * 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
三、其他公示内容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 * 号令)规定,向(本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
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电话:0*-*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监督电话为 0*-* 。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 * 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启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小店区亲贤街园梅源商务*号
联 系 人: 胡先生、郝女士
电 话: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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