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高项目八至十四标段施工第十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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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高项目八至十四标段施工
第十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S*)
公示开始时间:**年0*月*日*:00
公示结束时间:**年0*月*日*:00
本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高项目八至十四标段施工第十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高项目八至十四标段施工第十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高项目八至十四标段施工第十标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国苑建设有限公司 | *.*元 | 合格 | *个月(*日历天) |
* | 湖北丰弘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元 | 合格 | *个月(*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国苑建设有限公司 | 张可毅 | 二建注册建造师证书 川 * |
* | 湖北丰弘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邹紫娟 | 二建注册建造师证书 鄂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国苑建设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 | 湖北丰弘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号令)规定,向(本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
吕梁市水利局电话:0*-*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吕梁市水利局。
电话:*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林县水利局
地 址:柳林县行政办公大楼六层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辉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凤山街道西崖底村金辉商座*层
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