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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及基层中队物业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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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及基层中队物业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及基层中队物业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亿佳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溪街道新河路文欣津江庭院物业楼

成交金额:*.0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及基层中队物业食堂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为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及各基层中队(河沥中队、中溪中队、城区中队、港口中队、甲路中队)提供食堂和物业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日常来访登记、水电维修,以及完成交管大队及各中队食堂的炊事及卫生服务等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价格不变,续签累计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叶鑫、陈从木、吴芙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经济开发区千秋南路*安徽省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联系电话:0*-*0*-*。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宁国市经济开发区千秋南路*

联系方式:谢女士、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安徽省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

联系方式:彭先生、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彭先生

电 话:0*-*0*-*

十、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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