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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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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ZXGK-C00*-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一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0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一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采购人所需采购的全部食材种类(上传扫描件)。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上传扫描件)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格式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格式* 本文件无固定模板,具体要求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技术部分)、李先生(商务部分)

电话:0*-*(孙)、0*-*(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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