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A00*
| 公示开始时间:*-0*-0* | 公示结束时间:*-0*-* |
本顺义区裕庆路(安宁街-裕民大街)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S*A0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天) |
| * | 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 *.* | 合格 | * |
| * |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合格 | * |
| * | 北京市恒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合格 | * |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 张晔 | 市政公用工程 京* |
| * |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孙立春 | 市政公用工程 京* |
| * | 北京市恒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张国兴 | 市政公用工程 京*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 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 完全响应 |
| * |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 | 北京市恒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号中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四、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号院 |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仓上小区商业服务楼 |
| 联 系 人:赵琦 | 联 系 人:范佳文 |
| 电话:0*-* | 电话:0*-*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