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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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号龙威经贸广场*幢*室 | *,000.00元 | *.* |
采购包*(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餐饮服务 |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食堂服务采购 |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提供服务满意的,在服务考核达标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 | 项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李晓云 |
| 评审专家: | 杨维玲 、 王云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计取;中标金额超过*万的:其中*万按*.*%计取;*万-*万部分金额按*.*%计取。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帐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号
联系方式:0*-*
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蕉城南路*号锦绣茗苑*幢*室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郑
电话:0*-*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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