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华漕镇三座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管养及短驳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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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华漕镇三座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管养及短驳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华漕镇三座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管养及短驳服务
预算编号:*-*, *-K*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年华漕镇三座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管养及短驳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一是将干垃圾压缩后短驳至闵北环卫基地,二是压缩站日常管养,三是压缩设备日常保养及维修等;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至*年*月*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月*日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00:00:00-*:00:00,下午*: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闵行区七莘路*号A*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0*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闵行区七莘路*号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闵行区平乐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普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闵行区七莘路*号A*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佳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