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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办河北广播电视台广播专栏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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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办河北广播电视台广播专栏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办河北广播电视台广播专栏项目

项目编号:HXZB*-A*-00*-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旸、刘希

项目联系电话: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助理 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旸、刘希 0*-*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新合作广场B座*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项目名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办河北广播电视台广播专栏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办河北广播电视台广播专栏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00元

单位:项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河北广播电视台是我省唯一从事广播、电视及新媒体播出业务的省级平台,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河北广播电视台旗下所有频率、频道节目信号覆盖全省,并辐射京津。是京津冀地区的重要信息出口,在全省范围内拥有最广泛的广播电视受众,社会公信力和舆论引导力强大。通过与河北广播电视台战略合作,开办河北广播电视台广播专栏,策划播出专题节目,消防公益广告,推送消防安全提示警示或重大事件信息,播发消防专项行动或重大抢险救援资讯,能够持续发挥省级主流媒体广播频率受众面广的传播优势。为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只能由河北广播电视台负责,无其他可代理的机构或单位。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其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号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G

三、公示期限

*/0*/* 至*/0*/*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助理0*-*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新合作广场B座*层

联系方式:薛旸、刘希0*-*

六、附件

专家论证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附件下载:专家人员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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