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特勤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成交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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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MQCG[GK]*-*(招标文件编号:[*]MQCG[GK]*-*)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特勤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鞍山衡业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千山区衡业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 鞍山衡业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特勤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鞍山衡业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AS*GXFPM*/H*、AS*GXFSG*/H* | 泡沫消防车*辆、水罐消防车*辆 | 泡沫消防车:*元,水罐消防车:*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官少华、黄心龙、李春红、吴北锋、黄学权(业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万元(含*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收取,*万元~*万元的部分按货物类*.*%、服务类0.*%收取(注:代理服务费不足*元时,按*元整收取)。②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须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加盖公章进行合同公开。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江苏国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先生;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双园新村*幢B座*层0*、*室
联系方式: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