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2025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示范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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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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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万亩田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号珠宝大厦*层0*办公 | *,000.00元 | *.* |
采购包*(浦城县*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示范):
服务类(福建万亩田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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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 浦城县*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示范 | 浦城县*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示范 | *)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简比试验及核心区建设共*亩;(*)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面积*亩; | (*)成交人提供最终过审《浦城县*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成果以电子档和纸质版形式提交,符合要求格式的光盘*份,纸质版*份。(*)项目实施质量要符合国家、福建省相关标准规范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技术方案要求,确保实施措施完全落地,实施过程佐证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 *年*月* 日前完成成果交付工作。 | 项 | 按照《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等技术标准规范,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并以实施效果评价结果为准。项目实施效果评价结果为达标,且推广示范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结果达*%以上,则视为实施效果合格。成交人需提供一份项目总结报告和一份核心试验区技术总结报告,由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会议(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验收会议应对项目是否合格提出明确意见。 | *,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世泽 |
评审专家: | 邓晓东 、 郑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中标(成交)金额的*.*%计算。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以上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开户名: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浦城县*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示范:*.*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名称: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浦城县兴浦路*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何星
电话:0*-*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万亩田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下载: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万亩田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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