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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诏安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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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C(*)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诏安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其他第*.*.*点更改为:为了项目能顺利进展,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并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项目所涉及区域情况、档案难易情况进行了解,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勘察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第*个工作日当天*:00 -*:00北京时间。招标人对投标人实地勘察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时应随带:投标人相关证明文件【含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现场勘察表(一式叁份、格式详见附件,需标明考察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踏勘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现场勘察完毕后,招标人将在现场勘察表上盖章、签字,确认潜在投标人已勘察过现场。投标人须将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点a更改为: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0**更改为:*0***0**分

注: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澄清通知、更正公告、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年0*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诏安县税务局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号*栋            

联系方式:小方、小颜*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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