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峰小区三期(重新招标)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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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峰小区三期(重新招标)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三
各投标人:
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池峰小区三期(重新招标)(招标编号:晋建施招*)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三如下: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 * 章 第*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修改为: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 | *.*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人工费价差调整 (*)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0*或小于0.*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但应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和基准价格见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以内(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 (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 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本款第(*)项中的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请资料后*天内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视为发包人认可,并作为价差调整依据。承包人未向发包人申请确认,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价差,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价差。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现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风险承包幅度为±*%以内(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包括人工费差价、主要材料和设备差价、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的价差并入合同价格。 *.*.*人工费价差调整 (*)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0*或小于0.*的,均不予调整。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偏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现行费用定额规定的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或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和基准单价见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 (*)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以内(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 (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单价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单价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单价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 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本款第(*)项中的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请资料后*天内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视为发包人认可,并作为价差调整依据。承包人未向发包人申请确认,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价差,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价差。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现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风险承包幅度,以及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均为±*%以内(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
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池峰小区三期(重新招标)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一、池峰小区三期(重新招标)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二与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等媒体上发布,请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