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福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福蕾行动计划)(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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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宁德市弘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宁德市国泰大厦B幢* | *,000.00元 | *.* |
采购包*(*年度福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福蕾行动计划)):
服务类(宁德市弘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儿童福利服务 | 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 *年度福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福蕾行动计划) | 上白石镇、范坑乡、溪潭镇等指定乡镇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签约之日起一年内 | 项 | 按照投标文件提供 | *,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晓梅 |
| 评审专家: | 王刚 、 王杨亨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成交)金额在*万元以内的,按照招标(成交)金额的*.*%收取。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度福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福蕾行动计划):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经评审,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成交人须提供二套纸质响应文件(内容须与上传投标(响应)客户端时所制作的响应文件一致,不允许更改)供归档使用。
*、未成交供应商可至我司领取落标通知书(评审得分排序情况),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公司邮箱:fjhcxm@*.com。
名称:福安市民政局
地址:城北街道中兴西路*号
联系方式:0*-*
名称: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号*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杜小清
电话:0*-*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宁德市弘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pdf
合同包*: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宁德市弘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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