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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新圩储粮点改造成坪山柚展览馆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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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ZXX[TP]*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新圩储粮点改造成坪山柚展览馆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福建省泷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海市东园镇厚境村腾龙小区*-0*号 *,*,*.00元 合计响应报价(总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华安县新圩储粮点改造成坪山柚展览馆项目):

工程类(福建省泷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 房屋修缮 华安县新圩储粮点改造成坪山柚展览馆项目 华安县新圩储粮点改造成坪山柚展览馆项目,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详见附件) 自采购人下达开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黄坤水 闽* *,*,*.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凌锋
评审专家: 杨鑫 林开明 周勇 邱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基数≤*万元部分,按*%计取;*万元<基数≤*万元部分,按0.*%】×*%;计取;不足*元按*元整收取。②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告发出后以现金汇款或公对公转账方式缴交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华安县新圩储粮点改造成坪山柚展览馆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新华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号向荣大厦*B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黄小凤、翁艺敏

电话:0*-*

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0*日


相关附件:
采购人及专家推荐书.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采购人及专家推荐书.pdf
附件下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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