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经济开发区松源垄、潘坑头场地平整工程(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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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经济开发区松源垄、潘坑头场地平整工程
补充通知三
招标编号:E*
致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公司组织招标的“政和经济开发区松源垄、潘坑头场地平整工程”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公布如下: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现以附件形式重新上传,最终以本次重新上传的附件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截止时间现更正为:*年0*-* 0*:*;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现按如下更正:
*、提交时间:*-0*-* 0*:*:00前
*、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②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提交地点:/
密封要求:/。
②线上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 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zh/)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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