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坑镇中心商务区支路项目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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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内坑镇中心商务区支路项目(招标编号:晋政施招*),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预付款担保 中的“预付款担保提交期限” 修改为:“预付款担保提交期限: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天内提供预付款担保。”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人工费拨付数额或比例 修改为:“*.*人工费拨付数额或比例:本项目人工费拨付比例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房屋市政工程人工费用拨付工作的通知》(闽建筑(*)*号)执行,人工费用拨付金额为当月己完工程款的*%,在计算当期应拨付的人工费用时,以当期已完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比例分期扣回预付款)为基数。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预付款时,按照规定首期比例同步将人工费用拨付至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0*日
